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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助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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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1-23 / 2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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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助理职责

一、检察官助理职责

  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可以履行下列职责:

  1.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接待律师及案件相关人员;

  3.收集、调取、核实证据,协助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4.实施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勘验、检查等;

  5.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

  6.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

  7.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办案事项。

 

二、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共有职责

   经检察长批准,在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时,可以在检察官就主要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言后,辅助进行举证质证、补充发表出庭意见、参与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