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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助理职责清单(省院办理行政检察案件检察官助理职责)

有效

发布于 2026-01-23 / 6 阅读 /

本文目录

省院办理行政检察案件检察官助理职责

【案件受理】

  1.协助检察官对拟依职权受理的案件提出意见;

【案件审查】

  2.协助检察官提出案件适用程序的审查意见;

  3.提出自行回避的意见;协助检察官对当事人提出回避的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4.协助检察官提出对本案其他当事人提出的监督申请并案审查的意见;

  5.协助检察官提出调取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正卷、调取案件副卷的意见;在检察官指导下,调取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正卷、调取案件副卷;

  6.协助检察官提出报请上级院办理本院已受理案件的意见、提出将案件交下级院办理的意见、提出指定下级院办理案件的意见;

  7.协助检察官对当事人提出的调取证据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8.协助检察官提出委托鉴定、评估、审计,勘验物证、现场的意见;草拟鉴定、评估、审计等委托书,在检察官指导下勘验物证、现场,实施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检查等工作;

  9.协助检察官提出咨询专业人员、相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对专门问题的意见;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咨询并记录相关意见;

  10.协助检察官提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调取、复制相关证据材料的意见;提出查询、调取、复制其他证据材料的意见;制作查询、调取等文书,在检察官指导下实施查询、调取、复制工作;

  11.协助检察官提出组织案件公开听证,对公开听证活动直播或者录播的意见;协助检察官组织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制作听证笔录;

  12.协助检察官提出指令下级院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或委托外地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相关证据的意见;

  13.协助检察官提出根据上级院指令或外地人民检察院委托开展调查工作的意见;

  14.协助检察官提出召开专家论证会的意见;协助检察官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记录论证会情况;

  15.协助检察官提出对案件中止审查的意见;协助检察官决定对案件恢复审查;

  16.协助检察官决定扣除调卷、鉴定、评估、审计、专家咨询等办案期限的意见;协助检察官提出延长审查期限的意见;

  17.协助检察官提出将案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的意见;制作检察官联席会议记录;

  18.协助检察官提出不开展行政争议化解或终结行政争议化解的意见;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19.协助检察官提出向人民法院发出《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的意见;

  20.协助检察官提出指派司法警察协助办案的意见;

【案件处理】

  21.协助检察官提出案件终结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意见;草拟案件终结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文书;

  22.协助检察官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检察意见的意见;草拟抗诉、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文书;

  23.协助检察官提出审违监督、执行监督的意见;草拟审违监督、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文书;

  24.协助检察官提出将依申请监督案件的处理结果告知控申部门;

  25.协助检察官提出对检察监督案件法院处理结果的审查意见;

【专项案件】

  26.协助检察官提出落实上级机关对案件的指示的意见并报送案件办理情况;

  27.协助检察官跟踪、指导下级院专项案件的办理和专项工作的开展;

  28.协助检察官督促下级院执行上级院专项工作决定;

【请示案件】

  29.协助检察官对下级院请示案件提出审查意见;

【备案案件】

  30.协助检察官对下级院备案案件,提出审查意见;

【指导案件】

  31.协助检察官对下级院汇报案件提出审查意见;

  32.协助检察官提出纠正下级院案件错误处理决定的意见;

【其他】

  33.协助检察官提出发出纠正违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其他检察建议的意见;在检察官指导下草拟纠正违法、社会治理以及其他检察建议;

  34.协助检察官对上级机关交办案件、挂牌督办案件、领导批示案件提出审查意见;

  35.协助检察官提出移送犯罪线索的意见;提出向案件管理部门移送其他法律监督线索的意见;

  36.协助检察官对相关部门会商案件提出审查意见;

  37.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办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