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权清单(试行)》的通知
苏检发研字〔2021〕4 号
2021 年 11 月 8 日
各设区市人民检察院,省院机关各部门,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权清单(试行)》,已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21 年第 14 次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目前,全省三级院各业务条线检察官职权清单均已修订完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苏检发研字〔2016〕9 号)《江苏省设区市及基层院检察官职权清单》(苏检发研字〔2016〕8 号)同时废止,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21 年 11 月日